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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况下的医疗期待遇问题如何处理?

来自:Melon

发布于:2025-10-11 1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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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慕无 推荐回答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医疗期待遇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医疗期工资支付标准 基本标准 医疗期内工资支付标准根据累计病假天数确定: 累计不超过180天,按正常工资的70%支付; 累计超过180天,按正常工资的60%支付 最低标准:无论按比例支付,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特殊情况处理 若劳动合同对医疗期工资有特别约定,优先执行合同约定。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最长不超过12个月),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 二、医疗期解除限制 禁止解除合同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 若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满。 解除条件 医疗期满后,若员工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方可解除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三、争议处理途径 协商解决 员工与企业协商未果时,可要求支付应得工资 行政投诉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企业改正违规行为。 法律救济 申请劳动仲裁,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病历等证据。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注意事项 企业需审核员工医疗证明,防止虚报假期。 医疗期届满但未痊愈的,企业可要求返岗,拒绝返岗且无合法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维护员工医疗期权益,同时规范企业用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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