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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诉求已超过1年时效的未休年假工资,合理吗?

来自:Melon

发布于:2025-06-04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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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龙在江湖 推荐回答
    员工诉求已超过1年时效的未休年假工资是合理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才能够享受带薪年休假。综上所述,未休年休假的仲裁时效起算点,应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时,劳动者的申诉主张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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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心想事陈 推荐回答
    超过1年时效的未休年假工资是否合理,取决于时效起算点是否在劳动关系终止后1年内提出。若起算点符合规定,且用人单位存在举证困难,诉求仍可能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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