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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积攒下来的未休调休单,离职时被作废,合理吗?

来自:Melon

发布于:2025-06-04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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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龙在江湖 推荐回答
    员工积攒下来的未休调休单,离职时被作废,这是不合理的。 所谓的调休单,其实就是尚未安排补休的证明。现在,公司在尚未安排补休的情况下,陈女士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就必须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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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心想事陈 推荐回答
    员工积攒的未休调休单在离职时被作废是不合理的,具体依据如下:根据《劳动法》第44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且无法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调休单作为未补休的凭证,其效力不因劳动关系终止而消失。未休调休单的作废需以法律规定为准,企业无权单方面取消其效力。建议员工保留调休单作为证据,并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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