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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胜任工作员工,公司该如何处理?

来自:Melon

发布于:2025-10-24 17: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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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慕无 推荐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于不胜任工作的员工,公司需遵循以下处理流程: 一、前置处理措施 培训或调岗 公司应首先对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以帮助其提升工作能力 调岗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并明确新岗位的职责与薪资 二、解除合同条件 仍不能胜任 经过培训或调岗后,若员工仍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可解除劳动关系 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过渡 三、经济补偿标准 计算方式 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四、注意事项 证据留存 需保留绩效评估记录、培训记录及调岗协议等文件,作为合法解除的依据 异议处理 若员工对调岗或解雇提出异议,需书面说明理由,经公司审核后决定是否维持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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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心想事陈 推荐回答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时,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具体步骤如下: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不胜任工作,是以员工的工作表现作为基础的判定,所以用人单位要注意平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事实固定。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调岗或培训,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完成一个过渡环节,即调整工作岗位或安排培训。 再次考核,劳动者仍不胜任工作。 经过工会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将解雇理由通知工会。 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处理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时,公司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解雇行为的合法性。同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防未来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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