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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与约定续延相遇时,应以哪一个为准?

来自:龙在江湖

发布于:2026-03-03 17: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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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Melon 推荐回答
    法定顺延 当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与约定续延相遇时,应以法定顺延为准,但需考虑两者适用次序和立法宗旨。 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既出现法定顺延事由,又符合约定续延条件时,会产生两个不同的终止期限,适用上出现冲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法定顺延的适用前提是劳动合同期满,此劳动合同自然包括预设“劳动合同期满续延”条款的劳动合同。法定顺延只有在约定延续的条件未能成就时,方有适用的空间和必要。若法定顺延条件在约定延续的劳动合同期满时仍然存在,亦应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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