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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需提前30天通知吗?

来自:Melon

发布于:2025-09-12 17: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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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慕无 推荐回答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取决于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劳动合同本身的约定。 如果所在地区的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中对此有约定,那么通常需要提前30天通知。例如,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浙江、湖北、宁夏等地的地方性法规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而如果所在地区没有相关规定,且劳动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约定,则可能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劳动合同的终止事宜。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仍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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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心想事陈 推荐回答
    一般情况下无需提前30天通知,但部分省市有特殊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属于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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