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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核算职工带薪年休假及其工资?

来自:Melon

发布于:2025-09-12 17: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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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慕无 推荐回答
    核算职工带薪年休假及其工资涉及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职工的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和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按照相关法规计算职工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对于新入职或离职的职工,需要进行折算。 计算日工资收入: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确定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并且如果该职工在离职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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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心想事陈 推荐回答
    职工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方式如下,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单位未安排年假或职工主动放弃年假 工资标准 :按日工资300%支付,包含正常工资及额外200%补偿。 计算方式 : 日工资 = 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后的月平均工资 ÷ 21.75天(月计薪天数)。 例如:月工资5000元,未休5天年假,则未休工资为5000÷21.75×5×200%=2298.8元。 二、单位已安排年假或职工书面提出不休年假 工资标准 :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注意事项 : 若单位跨年度安排年假,需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且经职工同意。 未休年假工资需单独核算,不可与其他福利替代。 法律依据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单位应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未休年假需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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