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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过后考核不合格,可以不符合任职条件解除合同?

来自:Melon

发布于:2025-08-08 17: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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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慕无 推荐回答
    试用期过后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不可以直接以不符合任职条件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试用期过后考核不合格的情况,用人单位不能直接以不符合任职条件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员工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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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心想事陈 推荐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过后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 不能以“不符合任职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仅能在 试用期期间 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后,该理由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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