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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个人生育津贴不给,我怎么办?

来自:龙在江湖

发布于:2026-03-31 17: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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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Melon 推荐回答
    单位拖欠个人生育津贴不给,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维权: 与单位协商沟通:主动与单位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明确告知其拖欠生育津贴的行为是违法的,要求其尽快支付,并保留好沟通记录。 收集相关证据:收集好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有)、生育证明、产假证明、工资收入证明以及单位拖欠生育津贴的相关沟通记录(如书面通知、邮件、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证明您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生育事实、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以及单位拖欠的事实。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携带上述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生育津贴。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后单位仍不支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生育津贴。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若公司未为您缴纳生育保险导致无法领取生育津贴,您可要求公司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携带证据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督促公司支付生育津贴,社保部门有权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长时间未采取任何维权措施,超过一年仲裁时效,之后再申请劳动仲裁,对方可能会以超过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您的主张可能无法得到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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