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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单位职工工伤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来自:龙在江湖

发布于:2026-04-20 1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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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Melon 推荐回答
    工伤期间,单位应当按照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来发放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般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加班费除外)。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发放。如果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就要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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