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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未写明真实理由,谁吃亏?

来自:Melon

发布于:2025-09-22 18: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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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慕无 推荐回答
    解除劳动合同未写明真实理由,可能会导致以下后果: 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的过错,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在案例中,某绿化公司虽然声称解除劳动合同的真实理由是林某的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但由于未在解除通知书中写明真实理由,仲裁委未予采信,并支持了林某的仲裁请求。 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未写明真实理由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面临法律风险。例如,在案例中,某公司因未在解除通知书中写明真实的解除理由,导致仲裁最终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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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心想事陈 推荐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解除的真实原因开具解除证明,需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无论是否明确记载解除理由,均需保证解除事由真实、客观。若未如实记载或拒绝签收解除证明,属于违法行为,需承担以下后果: 赔偿损失 :劳动者因未及时获得解除证明导致再就业受阻的,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实际损失(如工资差额、就业机会损失等); 行政责任 :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将面临处罚。 劳动者维权依据充分 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主张权益: 仲裁/诉讼 :以用人单位未出具真实解除证明为由,要求支付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 证据要求 :需提供第三方录用通知、工资单等证明损失的证据。 特殊情形举证责任倒置 若用人单位以“未明确解除理由”抗辩,但未提供有效证据(如书面通知、管理记录等),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需赔偿劳动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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