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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制度规定未休年休假逾期作废,是否有效?

来自:龙在江湖

发布于:2026-06-09 17: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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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Melon 推荐回答
    无效 单位制度规定未休年休假逾期作废是无效的。 根据法院审理的案例,企业以规章制度形式规定“未休即作废”,实质上属于单方减少或消灭劳动者年休假权益,变相损害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法不予采纳。只有在单位安排休假,而职工书面提出不休的情况下才能视为劳动者放弃休假。带薪年休假是法律强制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而非用人单位可自主裁量、附加条件的企业福利。因此,如果遇到此类作废条款,劳动者可依法维权,主张未休年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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