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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金后,员工可否再要工伤赔偿金?

来自:Melon

发布于:2025-09-25 17: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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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慕无 推荐回答
    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金后,员工是否可以再要求工伤赔偿金取决于具体情况: 可以兼得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第三者伤害竞合(含交通伤害)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第三者赔偿责任双重赔偿。即工伤保险和交通责任赔偿可以兼得。 不可以兼得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亡赔偿不能兼得。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既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但如果劳动者因同一行为既构成工伤又构成侵权,且侵权人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劳动者就不能再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反之,若用人单位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就不能再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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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心想事陈 推荐回答
    可以 若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如交通事故)造成,员工可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不存在互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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