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乾通互连 (B轮,成立于2008年)旗下企业雇员服务SaaS交付平台
售前服务:400-188-7007
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唱“双簧”,员工无班可上应找谁?

来自:Melon

发布于:2025-09-08 17:50:15
雇主易中小服务扶持计划 中小型企业应用免费开启,轻松上云链接全网服务能力
  • 用户头像
    来自:慕无 推荐回答
    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派遣公司)提出经济赔偿,并可要求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当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合作时,如果员工发现自己无班可上,这可能是双方串通的结果。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用户头像
    来自:心想事陈 推荐回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派遣公司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需履行支付工资、安排工作等义务 若用工单位存在过错(如不合理安排工作、提供不安全环境等),需与派遣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按下Enter换行
共1页
到页

更多问题

雇主易-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