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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带薪年假,年假期间工资怎么核算?

来自:Melon

发布于:2025-07-18 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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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龙在江湖 推荐回答
    带薪年假休假期间工资的计算方法 带薪年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是一个相对简单的过程,但它涉及到几个关键的因素。 确定日工资:首先,需要确定职工的日工资。这通常是通过将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剔除加班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75天)来实现的。 计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如果职工在年休假期间没有休完应有的天数,那么需要计算应休未休的天数。这通常是以职工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减去已休的年休假天数来确定的。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对于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个计算公式为:(日工资×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300%。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如果职工因个人原因并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职工不会获得额外的2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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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心想事陈 推荐回答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员工休带薪年假期间工资核算规则如下: 一、工资标准 正常工资: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未休年假工资:若单位未安排年假或安排天数不足,需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含正常工资) 二、日工资计算 日工资 = 月工资(剔除加班工资后)÷ 21.75(月计薪天数) 月工资计算方式: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平均工资 三、特殊情况处理 职工主动放弃: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单位仅支付正常工资 跨单位年假:在同一或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应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可跨年度安排 事假影响:休年假期间不影响年假天数累计,工资按上述标准核算 四、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未安排年假且不支付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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