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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化考核能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吗?

来自:Melon

发布于:2025-08-11 17: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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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龙在江湖 推荐回答
    定性化考核不能直接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 定性化考核结果通常包含较多主观描述,如“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团队精神”等,这些描述缺乏明确的量化标准,难以作为判断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充分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解释,不能胜任工作通常是指员工无法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因此,企业在进行业绩考核时,应当结合主观评价与客观数据,尽可能收集辅助材料,并要求员工确认考核结果。此外,企业还应建立相应的补救机制,如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以帮助员工提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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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心想事陈 推荐回答
    根据《劳动法》第26条,认定不胜任工作需满足以下条: 事先约定 :用人单位需与员工明确不胜任工作的标准、考核办法及处理流程; 明晰标准 :考核需包含可量化的业绩指标(如产量、质量、成本等),而非仅依赖定性描述(如“工作态度”); 严谨考核 :需提供客观证据,且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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